憲法演變:人為加強族群割裂
1970年,比利時憲法做出了重大修改,將國家的性質從單一制國家轉變?yōu)槁?lián)邦制國家。1994年的修憲更為激進,比利時社會基于語言分界線的極化狀態(tài)從憲法制度的層面上固定下來。
除了國家被分為幾大(主要是南北部)地區(qū)外,議員也被按照語言團體分開。按照這種復雜的國家結構安排,國家的權力劃分已經變得支離破碎。
對于聯(lián)邦政府的“拋棄”,并非比利時憲法改革的最重要之處,更要命的是,比利時“嚴格按照族群或語言的政治分界”將各個族群對立起來,加劇了沖突,對統(tǒng)一國家有害無益。
歷史上,吃過同樣虧的包括前蘇聯(lián)和前南斯拉夫,這些大力承認“民族認同多元化”的國家,最終都難逃分裂的命運。
當然,這并不表示比利時會重蹈覆轍,但比利時式的聯(lián)邦制,的確有太多問題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