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公路簡介
二級公路分為汽車專用二級公路和一般二級公路兩種。汽車專用二級公路能適應按各種汽車(包括摩托車)折合成中型載重汽車4500——7000輛的年平均晝夜交通量,為連接政治、經濟中心或大工礦區、港口、機場等地的專供汽車行駛的公路。一般二級公路能適應按各種車輛折合成中型載重汽車2000——5000輛的年平均晝夜交通量,為連接政治、經濟中心或大工礦區、港口、機場等地的公路。這兩種二級公路部是具有二條車道,其路基寬度,對于汽車專用二級公路一般分別為11米和9米;對于一般二級公路分別為12米和8.5米。
所謂政府還貸的二級公路,實際上就是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利用貸款或者向企業、個人有償集資建設的公路,目前,我國只有北京、西藏沒有二級路,據統計,二級公路占我國公路網的42%。在時間安排上交通運輸部也給出具體時間表。中部地區政府初步定為5至10年,東部地區為3至5年,而西部地區正處在二級公路建設階段,因此將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要求,同時由于西部地區財力較弱,在補助比例上也將高于其他地區。
二級公路標準|二級公路設計|二級公路設計標準的比較
公路 |
設計車速(km/h) |
雙向機動車道數(條) |
機動車道寬度(m)道路總寬(m) |
分隔帶設置 |
一級公路 |
60~80 |
>=4 |
40~70 |
必須設 |
二級公路 |
40~60 |
>=4 |
30~60 |
應設 |
三級公路 |
30~40 |
>=2 |
20~40 |
可設 |
四級公路 |
30 |
>=2 |
16~30 |
不設 |
二級公路收費標準
以青島為例
平安至阿岱高速公路、西寧至互助一級公路、湟中至貴德二級公路車輛通行收費標準及恢復計重收費公路加成收費標準
收費方式:
平安至阿岱高速公路采用封閉型收費制式、人工收費、計算機管理、檢測器校核。客車按劃分的車型收費,貨車按車貨總重收費(以下簡稱“計重收費”)。西寧至互助一級公路采用開放式收費制式、人工收費、計算機管理、檢測器校核。客車按劃分的車型收費,貨車按車貨總重收費。湟中至貴德二級公路收費方式與西寧至互助一級公路相同。
收費標準:客車收費標準、貨車(預案)收費標準
類別 |
車型及規格 |
收費標準(元/車公里) |
收費標準(元/車次) |
平安至阿岱公路 |
西寧至互助公路 |
湟中至貴德公路 |
客車 |
貨車(預案) |
客車 |
貨車(預案) |
客車 |
貨車(預案) |
客車 |
貨車(預案) |
第1類 |
≤7座 |
≤2T |
0.45 |
0.45 |
10 |
10 |
10 |
10 |
第2類 |
8-19座 |
2T-5T(含5T) |
0.60 |
0.60 |
15 |
15 |
15 |
15 |
第3類 |
20-39座 |
5T-10T(含10T) |
0.90 |
0.90 |
23 |
23 |
30 |
30 |
第4類 |
≥40座 |
20T-15T(含15T)
20英尺集裝箱車 |
1.20 |
1.00 |
32 |
27 |
36 |
36 |
第5類 |
|
>15T? 40英尺集裝箱車 |
|
1.20 |
|
32 |
|
40 |
第6類 |
手扶拖拉機與摩托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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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5 |
|
友情提示:
1.對客貨兩用車輛按貨車收費、封閉制式收費不足10元按10元收費;
2.貨車(預案)收費標準是在計重設備故障或長時間停電時用;
3.收費以元為單位,不足1元,四舍五入。 |
貨車計重收費標準:
1、正常車輛(不超限車輛)的計重收費標準
平安至阿岱公路基本費率為0.45元/車公里,根據實際車貨總重量,小于等于5噸的車輛按0.45元/車公里計費;大于5噸小于等于15噸的車輛按0.48元/車公里線性遞增到0.75元/車公里計費;大于15噸的車輛按0.765元/車公里線性遞增到1.16元/車公里計費。
西寧至互助公路基本費率為10元/車次(0.34元/車公里),根據實際車貨總重量,小于等于5噸的車輛按10元/車次計費;大于5噸小于等于15噸的車輛按6.8元/車次線性遞增到11.2元/車次計費;大于15噸的車輛按22.8元/車次線性遞增到46元/車次計費。
湟中至貴德公路基本費率為10元/車次(0.11元/車公里),根據實際車貨總重量,小于等于5噸的車輛按10元/車次計費;大于5噸小于等于15噸的車輛按6.8元/車次線性遞增到12.8元/車次計費;大于15噸的車輛按39.4元/車次線性遞增到76元/車次計費。
具體計算公式:
計重質量區間(T) |
收費標準(元/車公里) |
收費標準(元/車次) |
平安至阿岱公路 |
西寧至互助公路 |
湟中至貴德公路 |
M≤5T |
0.45 |
10 |
10 |
5<M≤15 |
0.45+(M-5)×0.03 |
10+(M-5)×1.2 |
10+(M-5)×2.8 |
M>15 |
0.75+(M-15)×0.015 |
22+(M-15)×0.8 |
38+(M-15)×1.4 |
2、超限車輛的計重收費標準
計重收費貨車是否超限按照車貨總重量來判定。在公路上行駛的貨車超過如下認定標準,則判定超載超限。
(1)正常車輛與超限車輛判別標準
三輪貨車車貨總重量限為2噸
低速貨車(四輪且最高設計車速小于70公里)車貨總重量限為4.5噸(高速公路不適用)
二軸車輛車貨總重量限為17噸
三軸車輛車貨總重量限為27噸
四軸車輛車貨總重量限為37噸
五軸車輛車貨總重量限為43噸
六軸及六軸以上車輛車貨總重量限為49噸
(2)超限運輸車輛加成收費標準
對車貨總重超限在30%(含30%)以內的貨車,超出部分的重量按其2倍計入車貨總重(M);對車貨總重超限在30%以上,原則上要求卸貨。
對于確實難于卸貨的車輛或逃避執法檢查,通過繞行、闖卡等手段擅自進入收費公路的車輛,車貨總重超限30%-50%(含50%)的貨車,超出部分的重量按其4倍計入車貨總重(M);對車貨總重超限50%-100%(含100%)的貨車,超出部分的重量按其6倍計入車貨總重(M);對車貨總重超限100%以上的貨車,超出部分的重量按其8倍計入車貨總重(M)
二級公路收費逐步取消
交通收費的費改稅,進而取消二級公路收費,不止是一個單純的稅費改革政策,在“保增長”“增內需”的語境下,實際上也是一項減輕社會負擔、刺激消費的措施。因而,取消二級公路如果必須“逐步”的話,那么秉持的原則應該是:哪里的負擔重、取消二級公路收費的要求更迫切,就優先取消哪里的收費。惟其如此,才能最大程度地發揮燃油稅改革的功能,使“救市”真正“救”到“刀刃上”。
目前,國家在取消公路收費的力度上有所加大,從去年開始,結合燃油稅費的改革,國家逐步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的收費。到2010年年底為止,已經在17個省全部取消了政府還貸的二級公路收費站點,撤銷站點1723個,總里程9萬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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