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鄭州12月29日再次發布《關于實施機動車限行措施的通告》,規定從2018年1月1日起,每周工作日的7時至21時,東三環 (107輔道)、南三環、西三環、北三環 (均不含本路)以內區域的所有道路實施機動車限行措施。
通知特別指出,懸掛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的新能源汽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各類貨車除了遵守以上規定外,還應遵守鄭州市對貨車的其他限行、禁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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