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17日訊,國家郵政局與各相關部委正在調研,擬出臺針對快遞車輛的相關規范,可以解決電動車被限問題。他同時指出,科學的標準和規范有利于快遞行業的發展。
上月底,公安部、工信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聯合下發了《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省嚴格按照1999年頒布的《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標準》(GB17761)進行整改。該標準明確規定電動自行車的最高時速不大于20公里,整車質量不大于40公斤。深圳市公安局隨后發布通知,表示在6月6日~12月5日內,兩輪、三輪電動車禁止駛入深圳市福田、羅湖、寶安等主要市區。
針對限速令,國內多家快遞企業表示,此舉將使其運營成本大增,對快遞行業影響頗大。據悉,該新規將由國家郵政局與各相關部委相互協商,向各快遞企業征求意見后制定并公布施行。邵忠林表示,新規出臺后,快遞行業電動車受限將得到解決。
據了解,新規將對快遞用車的時速、車重進行限定。邵忠林表示,目前國內快遞企業用的兩輪電動車,車重在50至100公斤之間。新規中關于兩輪電動車的最高值,將結合實際情況設定,車速也將限定在一個相對合理和安全的范圍內。不過,邵忠林同時強調,目前國內快遞行業發展迅猛,但缺少一些細化的規范和標準,因此也存在著一些安全隱患。他指出:“有些快遞用的兩輪電動車,在自己安裝的載物架上堆著1米多高的快件,這類車的重量較大,也比較容易出現事故。”而非機動車制動性能(即在緊急剎車后,短距離內停穩的性能)是影響其安全與否的重要指標,但目前快遞行業的非機動車也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因此,國家4部委關于電動車限制的通知,將是一個規范快遞行業派送工具的良好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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